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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五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意见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5 20:43: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确定的政策措施,溪湖区政府立足地区实际,认真谋划,精心安排,通过解读培训、任务分解、成立工作组等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若干意见工作落实,全面助力溪湖区社会经济较快发展。

  一、 高度重视、认真研判。为了准确把握《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核心内容,做好全区发展顶层设计,《意见》下发后,溪湖区委常委在第一时间仔细研读了文件,主动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同时,召开政府常务扩大会议,专门向参会人员通报《意见》主要内容,并由区长亲自解读,深入剖析文件内涵,部署了溪湖区在落实全面振兴东北地区意见中的工作重点,更加明确了溪湖区以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和“新溪湖•印象”建设为主线的发展思路。

  二、 专题培训、仔细谋划。溪湖区政府特别邀请了市发改委危建刚主任为广大党员干部就《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进行了专题培训。危建刚主任从意见出台背景、出台意义以及怎样学习和如何落实好文件精神等几方面,针对溪湖区发展现状,开展了量体裁衣式的解读培训。通过培训,溪湖区找准了未来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着力点。为了有效拉动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溪湖区政府正积极向国家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共认真谋划梳理了89个项目,其中包括“新溪湖•印象”周边区域建设工程24个项目。

  三、 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溪湖区政府根据部门职能不同,结合地区发展实际,细化了《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推进措施和落实方案,共分解落实了118条任务,制定出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把贯彻落实《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精神与溪湖区“十三五”规划有机结合,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努力构建和谐新溪湖有机结合,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我区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四、 强力推进,分工协作。为强化《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提升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全区协调快速发展,溪湖区政府成立了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新溪湖•印象”建设推进组、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组、工业集聚区推进组,并分别由一名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根据各工作组职责设立专门办公室,站在全区高度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发展战略布局,努力适应引领东北地区改革调整新形势的重要部署,狠抓发展质量和发展实效。

  五、 统筹兼顾、形成机制。号召全区各部门把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政策措施与部门重点工作、本职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贯彻落实全面振兴东北若干意见,保持战略定力,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自信,落实发展责任,强化发展使命感,鼓励全区努力寻找新的增长点,不断蓄积力量,加快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形成创新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