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02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9 成文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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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8:45:0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了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认识,促进信息公开主动自觉。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到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教育事业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长的殷殷期盼,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局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重大关切,扩大我区教育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全区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主动做、积极做,做得实、做得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2.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校主要领导为组员,局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各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3.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教育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各信息提供单位、信息员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使全区各学校及全局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4.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教育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设立了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监督。2020年度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等各类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15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万余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实效。

2.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3.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