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067 发布机构: 溪湖区财政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成文日期: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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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7:26:03 【字体:

本溪市溪湖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努力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易获取的财政信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2025年,区财政局依托本溪市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区政府官方网站等传播渠道,常态化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有资产情况报告、财政收支核心数据等。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可信的政府信息,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5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亦未接到相关举报与投诉。

       (三)公开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数据信息、文字材料经多人校对无误后才可上传公开,以保证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为其搭建覆盖网站、移动端的多渠道公开体系提供资金支持,为社会公众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通路。

(五)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工作质效、规范工作流程,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的任务清单、内容范畴、发布方式、办理程序及执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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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2025年的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一是由于人员调整,对个别信息公开时效把握不准,经区政府办提醒后才予以公开。二是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对财政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和个性化推送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财政数据有序开放。尝试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向社会公众提供更直观、更具洞察力的财政运行分析服务。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2025年度,本溪市溪湖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