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065 发布机构: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成文日期: 2026-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3:32:5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清单、办事流程、审批结果等信息,明确各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局门户网站、线下公示栏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内容一致、更新同步,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杜绝泄密问题和信息偏差。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条,溪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与答复,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及时准确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各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局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在相关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统一。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各平台责任主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的内容一致、同步更新。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杜绝泄密问题和信息偏差。

2.稳定工作队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衔接流程,减少岗位变动带来的工作脱节,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维度、深度、广度与解读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土地征收补偿落实细节等内容,存在公开滞后、内容笼统的问题,未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改进情况: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与需要信息公开的个人取得联系并精准了解群众所需要信息公开的内容,在第一时间查阅档案进行信息公开。加强与高新分局的联系,尽量保证群众“少跑腿”,及时回复群众。确保阶段性研究成果、动态监管信息等及时公开,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全流程公开要求,征地告知书、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文件等关键信息,通过官网、村公示等渠道同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年,自然资源分局将聚焦核心业务,深化公开内容,满足多元需求。梳理公开清单,应公开尽快公开,梳理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清单,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征用等重点领域信息细化分类,明确公开时限、内容标准和责任科室,确保公开时限、内容标准和责任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