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51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成文日期: 2024-01-1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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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12:2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溪湖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按照《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不断细化各项医保制度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报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公开审核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配合政府公开同时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开展常态化清理整合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的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也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目前暂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的人员编制,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为主,影响工作的延续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政策、民生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