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910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
信息名称: 本环建字〔2026〕XX号 关于《本溪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一车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主题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6-11-04 成文日期: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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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字〔2026〕XX号 关于《本溪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一车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11-04 11:43:36 【字体:小 大】

本溪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一车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6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区日月岛办事处张其寨乡大柳峪村,无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比14.7%。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03年11月取得了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本项目将一车间原有一条2号废弃磨选生产线重新启用,更新球磨机、磁选机、高频筛等设备,增设尾矿干排车间,采用湿式磁选工艺,改扩建后一车间厂区年处理铁矿石30.8万吨,生产铁精粉10.2万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高连续、封闭的围挡,采用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文明施工、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定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及车辆等冲洗产生的污水经临时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运输车辆轮胎清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高噪机械建立简易声屏障,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其中皮带转运点、给矿机受矿槽、颚式破碎机入料及出料口、圆锥破碎机入料及出料口、振动筛上方及出料口、2台电振给料机卸料口,均设置顶吸式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尾矿干排车间、尾矿中转场、精粉库、破碎成品库等全封闭措施,各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物料转运采用封闭皮带,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覆盖苫布,通过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铁精粉过滤水返回磨矿磁选工序循环使用,尾矿干排脱出水最终进入回水池,经回水池返回生产工序循环水系统,选矿废水循环使用,回用水应满足《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 33815-2017)中表1选矿生产用水水质要求,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办公生活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施肥,生活污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尾矿、回水池沉渣运至原矿石矿山(本溪市昱蕴铁选有限公司矿山)用于充填井下采空区;废钢球、废布袋、废筛网由厂家回收处理;除尘灰及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机油经危险废物贮存点(5m2)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点,事故池、回水池、埋地管线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各工序生产车间、各物料贮存库房、尾矿中转场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通过防控沙袋围堵作为一级防控措施,防控事故池(900m3)作为二级防控措施,临时拦渣坝作为三级防控措施。配备足够的相适用的各类灭火器材、应急物资,加强火源的管理,危废贮存点应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隔离隔断、门口设置围堰,回水池采用防渗池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生态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碧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