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193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农村集体土地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主题分类: 农村集体土地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4-03-02 成文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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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02 16:20: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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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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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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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载体

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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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征地 管理 政策

征地 管理 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 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 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 公开,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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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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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地 前期 准备

拟征 收土 地告 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 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 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严 格 土 地 管 理 的 决 定 》 ( 国 发 〔 2004 〕 28 号)

在实地启动拟征 收土地工作时,在 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在政府网 站、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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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拟征 地听 证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 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 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 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1.《国土资源 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市 县 征 地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通知》(国 土 资 厅 发 〔 2014 〕 29 号)

①《听证通知书》 应在组织听证 7 个工作日前予以 公开;②其他听证 公开内容在拟征 地听证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 在村公示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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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征地 批准 文件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 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 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 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 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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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征收 土地 公告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 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 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 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1.《土地管理 法》; 2.《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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