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89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2023年度高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主题分类: 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 2026-11-03 成文日期: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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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3 20:59:40 【字体:小 大】

  按照《关于本溪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本人社〔2022〕62号)文件规定,经溪湖区人社局审核,确定2023年度高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共13户企业86人,补贴资金合计843461.81元,公示名单见附件。

2023年度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名单.xls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联系电话:02445836840

传真电话:02445836840

来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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