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11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3.2.23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3-02-23 成文日期: 2023-0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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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3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6:03 【字体:


附件2

本溪市溪湖区省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申请公示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申请时间:2023年 02月23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LN2021LD1120BX03

1.溪湖区北山社区粮站附近有一电机修理店,夜间烘干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太平社区异型钢管厂院内有一电机修理店,烘干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河西街道办事处

一、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区域确有一家电机修理业户为本溪市汇丰电机厂,2021年6月起该企业多次被群众举报烘干时异味扰民。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到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该问题,并立即责成企业整改停用烘干设备。8月3日该厂拆除了烘干设备。现在该电机修理厂只开展简单的电机拆解和存放,维修电机业务委托到本溪兴利电机修理铺和沈阳富保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修理,目前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产生。

二、经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办事处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涉事企业为天华钢管厂院内的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6月份发现该企业夜间生产,在生产铸件浇铸工艺过程中产生异味。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并升级改造。该企业于2021年9月14日完成升级改造,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提供的检测报告,设施符合排放标准。该企业2021年10月23日因原材料等市场原因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汇丰电机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搬迁,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企业。


2

LN2021LD1121BX05

1.2013年至今,溪湖区北山社区老社区附近有2家旧家电回收翻新厂,没有任何手续,夜间焚烧电线、胶皮,烟气污染环境,且喷漆异味扰民。近日,由于督察组的进驻,这2家厂子停产。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过,至今未得到解决。

2.柳塘太平社区有一家不知名厂子也存在夜间偷排刺鼻气味气体,导致附近居民不敢开窗。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过,至今未得到解决。(11月21日,有6个来电反映问题)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河西街道办事处

一、第一个问题,该区域确有一家电机修理业户为本溪市汇丰电机厂,主要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及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要求,本溪市汇丰电机厂不用办理环评登记。 2021年6月起该企业多次被群众举报烘干时异味扰民。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到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该问题,并立即责成企业整改停用烘干设备。8月3日该厂拆除了烘干设备。现在该电机修理厂只开展简单的电机拆解和存放,维修电机业务委托到本溪兴利电机修理铺和沈阳富保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修理,目前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产生。

二、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天华钢管厂院内的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主要经营各类铸造件生产和销售。2019年7月1日通过了环评审批,2020年8月进行环保验收,2020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2台布袋除尘、一台活性炭吸附设施。由于该地区居民多次投诉反映夜间有异味扰民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办事处进行污染源排查,发现该企业利用谷电夜间生产,在生产铸件浇铸工艺过程中产生异味。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要求企业停止生产。2021年7月26日企业停产升级改造,2021年9月14日升级改造完成,9月21日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提供的检测报告,该设施符合排放标准。试生产过程中当地居民、社区反映无明显异味。该企业2021年10月23日因原材料等市场原因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汇丰电机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搬迁,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企业。


3

LN2021LD1122BX01

1.2013年至今,溪湖区北山社区老社区附近有2家旧家电回收翻新厂,没有任何手续,夜间焚烧电线、胶皮,烟气污染环境,且喷漆异味扰民。近日,由于督察组的进驻,这2家厂子停产。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过,至今未得到解决。

2.柳塘太平社区有一家不知名厂子也存在夜间偷排刺鼻气味气体,导致附近居民不敢开窗。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过,至今未得到解决。(11月22日,有5个来电反映该问题)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河西街道办事处

     一、经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区域只有一家电机修理业户,名为本溪市汇丰电机厂,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及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要求,本溪市汇丰电机厂不用办理环评登记。

    2021年6月起该企业多次被群众举报烘干时异味扰民。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到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该问题,并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停用烘干设备。8月3日该厂拆除了烘干设备。现在该电机修理厂只开展简单的电机拆解和存放,维修电机业务委托到本溪兴利电机修理铺和沈阳富保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修理,目前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产生。

    二、经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调查,该涉事企业应为天华钢管厂院内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主要经营各类铸造件生产和销售。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020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由于该地区居民多次投诉反映夜间有异味扰民情况,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污染源排查,发现该企业夜间生产时,在生产铸件浇铸工艺过程中产生异味。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2021年7月26日企业停产进行升级改造,2021年9月14日升级改造完毕,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该设施符合排放标准,试生产过程中当地居民、社区反映无明显异味。该企业2021年10月23日因原材料等市场原因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汇丰电机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搬迁,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企业。


4

LN2021LD1124BX01

举报人前几天向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北山社区2家电机厂没有任何手续,且生产期间异味扰民的问题。11月23日晚6点,有监测车辆在该企业处于停产阶段的情况下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举报人认为,采样监测时间和地点不合理。(11月24日,有4个来电反映该问题)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河西街道办事处

此案件为重复举报件,举报内容基本一致。经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该区域只有一家电机修理业户,名为本溪市汇丰电机厂,属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不用办理环保手续。

2021年6月起该企业曾因烘干作业时异味扰民被群众多次举报。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确实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已经责成企业停用烘干设备,该厂于8月3日拆除了烘干设备。现在该电机修理厂只开展简单的电机拆解和存放,维修电机业务委托到本溪兴利电机修理铺和沈阳富保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修理,目前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异味产生。11月2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异味扰民问题,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对电机厂厂界周边和居民区进行了监测,根据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硫化氢1.0mg/m³、氨2.0mg/m³,电机厂厂界监测值为0.005mg/m³,居民区为0.225mg/m³,两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关于举报人提出的采样时间和地点不合理问题不存在,受委托的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具有合法环境监测资质,现场监测符合环境监测规程。

部分属实

1、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汇丰电机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下一步,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溪市鑫都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搬迁,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企业。


5

LN2021LD1118BX05

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胜小区9号楼对面的新隆嘉超市营业期间,喇叭噪音扰民。

综合执法大队、彩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9日,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立即对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超市室外有3个喇叭进行宣传,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要求超市立即整改,于11月19日当天就拆除了3个喇叭,并承诺以后不发生此类情况。彩屯派出所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6

LN2021LD1129BX03

溪湖区彩屯彩胜小区9号楼楼下,烤鸡架、烤冷面等喇叭叫卖声噪声扰民。

区公安分局、彩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30日15时许,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出动警力对溪湖区彩屯彩胜小区9号楼楼下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9号楼楼下有烤鸡架、烤冷面等流动摊位确实存在用喇叭揽客的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出动警力对使用喇叭的流动摊位摊主进行告知,并责令摊主禁止使用喇叭揽客等噪声扰民行为。
2.摊主明确问题后,保证今后营业时避免和减少生活噪音,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3.属地和派出所将对周边摊位加强巡察和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

LN2021LD1124BX04

溪湖区竖井办事处辖区岗东巷,堆存着数百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且仍然陆续有人往此处倾倒垃圾。

综合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彩屯街道办事处

接到转办件后,涉关职能部门对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区域堆存大量拆迁遗留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情况属实。
经进一步调查,2019年11月,行政区划调整,竖井办事处合并到彩屯办事处,投诉地点为原竖井办事处辖区岗东巷,占地大约100平方米左右,该地为棚户区改造动迁区域。2013年溪湖区政府对该区域平房进行了整体动迁,场地闲置,未完成土地平整工作。目前,仍有少量居民在此居住。
接到投诉前,属地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大队,一直对该区域进行管理,设置路障,防止偷排垃圾,但效果不理想。仍有部分人员乘执法空隙,进行偷排。区综合执法大队也曾多次执法,分别对两起偷排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各处罚金额200元。

部分属实

1. 目前,属地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大队已清理垃圾20余吨,并进行覆土,2022年春季对该区域进行绿植。
2.在该区域主要路口设置围挡和警示牌。
3.属地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监管。区综合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偷排垃圾现象继续发生。

2022年已复绿完成。


8

LN2021LD1121BX04

溪湖区火连寨山水水泥厂,常年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环境。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2日,本溪市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按照省工信部门要求执行限电错峰生产,企业于2021年11月17日停产。现场调阅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4-9月的自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及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调阅企业2021年9-11月自动监测数据正常。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原来厂区道路年久失修,存在春季道路扬尘现象,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2021年投资835万元,进行厂区道路沥青路面改造,2021年10月底已投入使用,投资117万元购置两台清扫洒水一体机,随时对路面进行自动清扫、洒水,保证了厂区道路无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认真检修环保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后设施运转正常,运输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认真检修环保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后设施运转正常,运输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9

LN2021LD1125BX01

溪湖区火连寨营子村火药库山林被本溪市华程建材有限公司毁坏,反映到自然资源局,至今未解决。

溪湖区国土分局、林业局、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该举报件与2021年4月13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内容基本一致。
2021年4月我局对该企业实地测量林地面积22.9亩,其中;办理林业征占地手续18.4亩,违法占用林地面积4.5亩。分别在2019年9月14日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94亩被溪湖区林业局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10月30日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56亩被溪湖区林业局进行行政处罚。
该企业于2021年4月底已完成绿化整改,绿化整改完成后未发生新毁林情况,至今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溪湖区林业局一直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服务企业,引导办理林业征占地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企业也于2021年9月10日提交了承诺书。

溪湖区林业局一直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服务企业,引导办理林业征占地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企业与2022年5月再次破坏已修复林地2亩左右,区林业局发现此问题后,已将该问题上报至森林派出所及相关部门。7月企业已把原有碎石清运完成,并种植树木,但部分被种植的树木用废料填平,原树木不复存在,企业并没有种植树木,种植的是野草。企业2022年9月27日对还林要求的亩数补种完成,已完成整改。


10

LN2021LX1128BX07

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彩北新村蚂蚁组辽宁帮佳钙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危害附近居民身体健康。2021年2月,该公司新上石膏加工项目,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臭味扰民。

区生态环境分局、东风街道办事处

辽宁邦加钙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5日,位于本溪市溪湖区东风办事处彩北新村蚂蚁沟组,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贸易为一体的钙制品企业,主要产品:氢氧化钙、碳酸钙、氧化钙。2018年4月公司编制了《辽宁邦加钙业20万吨氢氧化钙、7万吨碳酸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5月22日由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溪环建字[2018]17号),2019年9月17日,企业完成自主验收并进行了网上公示,2020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210500MA0UUHEL57001P)。
11月29日接到转办件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辽宁邦加钙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彩北新村蚂蚁组辽宁帮佳钙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危害附近居民身体健康。”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主要是企业生产时铲车在运输和投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经现场调阅企业2021年4月和8月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和2021年11月29日,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排放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2.“2021年2月,该公司新上石膏加工项目,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臭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投诉内容中的“新上石膏加工项目”实际为“新建的涂料生产线”。2021年7月14日,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赵振雷租借辽宁邦加钙业有限公司院内一厂房于2021年6月开始建设涂料生产线,未办理任何手续。溪湖生态环境分局当即对赵振雷新建涂料厂进行立案查处,于2021年10月18日对赵振雷新建涂料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环罚决﹝2021﹞81号),并要求该涂料厂拆除设备恢复厂房原状,目前,该涂料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部分属实

1.要求企业做好生产期间无组织粉尘的扬散管控,减少铲车运送物料时产生的扬尘和遗撒状况。

2.环境执法部门持续加强监管,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引导企业落实自主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标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举报电话:45836733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柳塘街河西街道办事处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