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32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办事处所辖7个行政村研究决定,委托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建立2023年度扶贫项目库,在火连寨众多企业中,将1户企业作为收益性扶贫项目合作对象,确立项目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溪市溪湖区双鹏蔬菜水果批发中心是一家从事蔬菜零售,水果批发兼零售,库房出租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05日,公司坐落在辽宁省,详细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头道街;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本溪市溪湖区双鹏蔬菜水果批发中心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2210503MA0WPA8R17,法人是曹志明,注册资本为,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蔬菜、水果批发兼零售;库房出租。
二、合作内容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将扶贫资金,提供给企业发展公司生产项目,企业每年按照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提供给企业总资金8%的比例,作为回报收益付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将回报收益及时、足额发放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企业要积极吸纳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多种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一年,合作期限起始日以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将项目资金划入企业指定账户之日为准。
四、火连寨街道办事处资金的支付和划拨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接到企业出具的收据后将项目资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划入企业指定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五、企业项目收益的支付和划拨
企业在合同起止日期内,于合作结束日前将项目回报收益一次性足额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划入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内。
六、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的收回和划拨
项目合作到期时,企业及时将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提供的项目资金的本金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划入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内。
七、资金来源
2023年省财政资金0.8万元、区财政资金13.6万元
八、绩效目标:每年8%的项目收益
九、责任人: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乔伟
本溪市溪湖区双鹏蔬菜水果批发中心曹志明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