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337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废止《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7-22 成文日期: 2026-07-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6〕7号
关键词:

关于废止《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14:51:48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林草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区供电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缘由

《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实施以来,在排查污染隐患、整治违法排污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夯实了全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基础。但因《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与《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不适配。为避免政策执行冲突,统一工作标准和执行口径,决定予以废止。

二、废止内容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废止《溪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溪政办发〔2026〕1号)》,该文件所有内容不再执行,不再作为我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的执行依据。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