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6-0025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将溪湖区河东街道峪前社区大明山沟4栋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505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将溪湖区河东街道峪前社区大明山沟4栋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5054号)答复
冯玉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溪湖区河东街道峪前社区大明山沟4栋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溪湖区河东大明山沟4栋楼原属市住保中心包装项目范围,由于一直属于本钢弃管楼,故未实施外环境改造。考虑到尽量提升百姓环境品质,溪湖区住建局积极包装《日月岛三供一业改造工程》项目,大明山沟区域下水及环境基础设施改造已纳入改造范围,预计今年7月份开始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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