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6-0025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集中整治小区“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问题的建议》(第505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集中整治小区“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问题的建议》(第5053号)答复
刘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整治小区“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将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对社区内停放“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将会联合社区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僵尸车”,首先会联合社区人员寻找车主并劝其驶离,对未驶离或寻找不到车主的情况,立即报送市综合执法队溪湖综合执法队。对未自行拆除或自行撤离的行为,区住建局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将配合溪湖综合执法队对其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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