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343 发布机构: 溪湖区财政局
信息名称: 2026年溪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6-07-24 成文日期: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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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溪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24 09:40:10 【字体:







信息来源:本溪市溪湖区财政局 

序号部门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文件依据及说明立项
    级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国务院授权省住建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按实际挖掘面积30-520元/平方米。缴入市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预〔2003〕470号,辽建发〔1995〕53号,辽财非〔2007〕726号,辽住建〔2011〕240号,财税〔2015〕68号,辽财税〔2020〕268号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中央
水务






1.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辽价发【2018】56号文件执行缴入中央
    省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8〕56号,中央、地方1:9分成,财税〔2020〕58号、辽财税〔2020〕38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财税〔2023〕9号。辽财税〔2024〕229号规定,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中央和大连市1:9比例分成,省级不参与分成。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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