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政办发〔2017〕74 号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溪湖区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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