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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两个工程提升活动 树立便民大厅服务良好形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 13:32: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审批环境,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满意的服务,溪湖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便民服务大厅积极开展两个工程提升活动。

一、大力推进环境建设提升工程

1.办公环境得到改善。7月份,行政服务中心搬迁至面积达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一楼开设两个服务大厅,打造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二楼设置三间办公室,一个小会议室,一个电视电话会议功能室,并加设便民休息大厅,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温馨的环境,提供贴心的服务。

2. 窗口办公设备配备齐全。目前,26个部门的150项审批事项(按子项185项)已进驻服务中心,设置常驻窗口16个,综合窗口2个。各窗口电脑和电话等办公设备已配置齐全。

3. 大厅公开咨询、监控系统齐全。大厅设置了触摸屏导向机、LED大屏幕等便民设施,向企业和群众及时公开进驻审批事项的运行流程、办结时限等政务信息;加设进厅感应门铃、视频监控等设施规范大厅智能化管理。

4. 网上审批平台稳步推进,进入收尾阶段。网上审批平台已进入试运营阶段,企业和群众可利用计算机或手机,在网络平台实现了解办事流程、查询动态信息、申报件登记等功能,为办事企业和群众节省时间,减少往返许可窗口的次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二、大力推进窗口服务提升工程。

1.开展“微笑服务我先行”活动。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打扮进行了严格要求,强调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胸牌。并对各窗口下发了使用文明用语的通知,要求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中心提出树立精品服务的理念,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流、便捷、高效的服务水平。

2. 要求大厅窗口人员做到两个须知须会。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一是对本部门审批事项目录须知;二是对各个事项办事流程须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完成好窗口咨询、受理、办件、发证等各项工作任务。

3. 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大厅窗口人员日常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溪湖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规范管理规定》和《溪湖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规定》,加强中心大厅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

4. “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评比活动。行政服务中心将窗口人员政务服务水平、文明用语使用情况纳入“红旗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的评优条件中,努力提高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办事群众提供快速、准确、文明、热情、畅通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