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环保局开展《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专题学习活动
2016年4月22日,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在全局范围开展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专题学习活动,把学习《摘编》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认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认真抓好《摘编》征订工作。溪湖区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为保证学习质量,加强工作的协调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做好《摘编》的征订工作。
二是深刻领会《摘编》精神实质。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学习活动,把学习《摘编》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将《摘编》列入党课和党员学习规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原文,开展学习讨论,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三是夯实学习《摘编》有效成果。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边学边记,认真领会,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建设的最新成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扎实推进“在讨论中学习,在讨论中反思”,不断提升学习精髓,夯实学习的成果。
四是推进学用《摘编》有机结合。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摘编》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对照2016年新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为什么要负责、怎样负好责,深入思考,认真领会精髓,进一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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